8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评议组在宁德市蕉城区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现场指导评议工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观摩庭审。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福建省三级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计50余人参加听庭评议活动。
本次评议的案件,是两名被告人明知他人从事诈骗,仍加入诈骗分子聊天群,接收取现任务,教唆未成年人充当“取手”,到全国各地收取被害人被骗钱款,数额特别巨大。
庭前准备
细梳证据夯基础
“为了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我们积极引导侦查,完善被告人主观明知、从被害人处收取钱款有使用诈骗话术及伪装身份等证据材料,围绕被告人系诈骗罪共犯而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针对性地构建证明体系。”该案公诉人周天佺介绍道。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案情错综复杂,且本案被告人教唆多名未成年人充当“取手”帮助接收、转移诈骗款。经办检察官通过证据梳理与复核,分类整理书证、物证、人证等证据,厘清证据间的逻辑关系,分析证据链的薄弱环节,明确需补充、调取的证据方向。
庭前会议上,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交换意见,明确争议焦点,为庭审活动高效有序奠定基础,同时,公诉人对庭审中可能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辩论焦点等进行预判,制作认罪与不认罪两套庭审预案,形成5万余字书面材料。
庭上“亮剑”
精准指控见真章
8月1日上午,庭审现场上,公诉人周天佺、陈妙珠精准发问,并以多媒体分组示证,清晰展现案件事实全貌。
被告人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本案的辩论焦点之一。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进行了有力答辩:“被告人在接收取款任务前,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客观上仍收取、转移被害人寄送的现金包裹或者使用话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直接收取现金,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
“被告人在非法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国法,充当诈骗分子的‘帮凶’,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双重打击,社会危害性大。更为恶劣的是,为逃避法律的制裁,教唆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被告人能深刻反省、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真诚悔过。”鉴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后,结合案件事实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两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
评议“精进”
查摆分析促提升
8月1日下午召开评议会,会议由宁德市检察院陈颖检察长主持,案件承办人分享了办案心得体会,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聿雄、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铭胜等人发表评议意见。
“今天的庭审是一个非常规范、非常好的庭审。”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公诉人陈卓、许蕾、车芳芳,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柴乃文,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对两名公诉人“庭上见的能力”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案件情况,分别围绕起诉书的制作、指控犯罪证据体系搭建、公诉意见发表等方面提出专业细致的意见建议。
“此次庭审观摩开了一扇了解司法工作、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电信网络诈骗危害深远且涉及社会多个层面,希望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这类犯罪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全国人大代表钟团玉表示。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省政协委员周建新认为,本次庭审组织得好,公诉人举证逻辑清晰、庭上反应灵敏,展示了扎实的功底,尤其是法庭教育环节,很生动,既有感染力又有说服力。
“今天这个庭,涉及到认罪认罚,我感觉总体很规范全面。”最高检第六评议组组长龚培华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对案件全貌的表述,加强对庭审中的“适用认罪认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殊性等问题的研究,要有意识地构建证据体系,通过对该类案件前端、中端、后端犯罪全链条事实掌握,确保精准指控犯罪,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龚培华对最高检第六评议小组在福建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总结,逐一阐述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他指出,要深刻领会最高检党组决定在全国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发挥好评议组“质检员”“教练员”“调研员”“推进员”的作用,注重听庭评议活动的总结复盘和结果运用,梳理案件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建立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出庭指引和规则,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理性化、科学化水平,做好“后半篇文章”,实现“两带动、一促进”目标。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出庭能力建设工作情况,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结合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等抓实案件质量,持续提升“前端质效”,同时从个案办理中提炼类案规律,探索办案模式、出庭预案等示范样本,不断延伸“后端机制”;针对认罪认罚案件的讯问模式开展专题调研,区分形式认罪与实质认罪、庭前认罪与庭上认罪、本人认罪与辩护人独立辩护等不同类型,形成规律性总结。要全面梳理研究各方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具体举措,促进提升工作质效。
“电信网络诈骗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个案件有一定典型性和复杂性。庭审准备充分,指控认定准确有力,公诉人在法庭上沉稳自信,应对也很得当,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面对辩护人提出的焦点问题做出了很好的回应,体现了公诉的力度和效果。”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对公诉人庭审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福建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组织有力、保障到位,评议组通过听庭评议5场庭审和“推门听庭”2起案件,坚持“评”“议”结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检察官在出庭支持公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挖掘案件中值得研究的问题,探索听庭评议的方式方法、操作规程,达到了活动预期目标,对于下一步进一步做好听庭评议有很大的帮助和贡献。
对于怎样巩固听庭评议成果,更加全面地推动检察官公诉能力提升,苗生明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在细致、准确、全面审查案件上下功夫,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打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基础,确保不枉不纵。
二要在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论证上下功夫,抓住案件在法律适用上或是证据运用上的争议点、难点,结合案件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治的精神说理论证。
三要在推动庭审实质化上下功夫,在法庭上要把以证据为中心的指控体系立起来,根据案件繁简程度采取不同的出庭模式,提高庭审指控的效能与水平。
四要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下功夫,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依法当宽则宽、当严则严。
五要在持续开展出庭评议上下功夫,对如何更好开展评议活动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评议活动的带动作用,把优秀庭审作为培训的生动教材,提升刑事检察履职办案能力水平,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省院第一检察部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蕉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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